第2卷 第7章 以发型为模

从时钟和带余除法定义同余,辨清同余式的合法变形与除法条件,再由乘法表建立既约剩余类群、剩余类环和有限域。

学习目标

  • 能用带余除法和差可被模数整除的条件定义同余,并判断时钟标签与数学余数的区别
  • 能安全执行同余式的加减乘幂运算,识别消去因子与模数互质及模数缩小的条件
  • 能通过乘法表判断模逆元,区分既约剩余类群、剩余类环、零因子和有限域
  • 能用实验与反例解释为什么素数模升级为域,而合数模仍只是含幺交换环

从时钟与余数开始

第2卷第7章从三次发型变化旁的一只时钟切入:尤里的马尾辫换了丝带,泰朵拉修短了头发,米尔嘉拄着拐杖回到教室。日常外观会改变,而时针只保留“除以12之后落在哪一格”。这正是本章的数学动作:有意识地忽略整圈差异,只保留余数。

先预测:15点为何和3点落在同一格;12点的余数到底是12还是0;等式中能同时除以2,为何同余式中有时不能;乘法表的一行出现重复意味着什么;同一个剩余类集合何时只是环,何时会升级成域?三组实验会把这些问题串成一条链。

对自然数a,b,带余除法不是用含糊的“除完剩下多少”定义,而是要求存在商q和余数r

a=bq+r,0r<b.a=bq+r,\qquad 0\le r\lt b.

其中a是被除数,b是除数,q是商,r是余数。范围0\le r\lt b不可省略。若允许r任意大,7=3\cdot2+1也可写成7=3\cdot1+4,余数便不唯一;“余数小于除数”正是把还可以继续分出的整份全部拿走。

把范围扩到整数时,除数不能为0,并用绝对值处理负除数:

a=bq+r,b0,0r<b.a=bq+r,\qquad b\ne0,\qquad 0\le r\lt |b|.

这叫。例如:

7=3(3)+2,-7=3(-3)+2,

所以按本章采用的非负余数约定,-7除以3的余数是2。余数范围固定后,商和余数都是唯一的;若有两组表示,相减可得b(q-q')=r'-r,而右边绝对值小于|b|,只能两边都为0。

时针指示的是模12的余数类

求余运算记为mod

amodb=r.a\bmod b=r.

例如:

7mod3=1,15mod12=3,23mod12=11.7\bmod3=1,\qquad 15\bmod12=3,\qquad23\bmod12=11.

时针不记录已经绕过多少整圈,只记录当前位置。15点和3点相差12小时,因此显示相同;23点显示11。尤里抓住了一个关键条件:12除以12的余数不可能是12,因为余数必须小于12:

12=121+0,12mod12=0.12=12\cdot1+0,\qquad12\bmod12=0.
时钟模12:把整圈折叠成一圈15 mod 12 = 3;12 mod 12 = 012123456789101115 → 3[15]₁₂ = [3]₁₂ = [27]₁₂
钟面标签 12 只是余数类 0 的显示名;数学运算仍使用 0。

钟面没有写0,而是把余数类0的位置标成12。也就是说,“显示标签”和“数学余数”不是同一件事。这个小小的不一致正好迫使我们从具体数字12走向“12与0在钟面世界里同等看待”。

同余是不拘小节地同等看待

给定正整数m,若整数a,b除以m得到相同余数,就说它们,写作:

ab(modm).a\equiv b\pmod m.

以下三个条件完全等价:

ab(modm)    amodm=bmodm    m(ab).a\equiv b\pmod m \iff a\bmod m=b\bmod m \iff m\mid(a-b).

例如:

153(mod12),120(mod12),32(mod5).15\equiv3\pmod{12},\qquad 12\equiv0\pmod{12},\qquad -3\equiv2\pmod5.

“模m”中的m叫模数。同余不是普通等号:15当然不等于3,但若只关心相差多少个12,它们就属于同一类。原章所谓“不拘小节地同等看待”,就是忽略所有m的整数倍差异。

同余满足自反、对称与传递:

aa,abba,ab, bcac(modm).a\equiv a,\qquad a\equiv b\Rightarrow b\equiv a,\qquad a\equiv b,\ b\equiv c\Rightarrow a\equiv c \pmod m.

因此它是等价关系。与a同余的全部整数形成剩余类:

[a]m={a+kmkZ}.[a]_m=\{a+km\mid k\in\mathbb Z\}.

模5只有五个剩余类[0]_5,[1]_5,[2]_5,[3]_5,[4]_5。例如:

[2]5={,8,3,2,7,12,}.[2]_5=\{\ldots,-8,-3,2,7,12,\ldots\}.

无限多个整数并没有消失,而是按“相差5的整数倍”折叠进五个抽屉。这就是“同余把无限折叠成有限”。

等式与同余式的合法变形

a=b,当然对任意正整数m都有a\equiv b\pmod m;反过来不成立,因为同余允许两边相差m的整数倍。必须始终带着模数阅读同余式。

若:

ab(modm),cd(modm),a\equiv b\pmod m,\qquad c\equiv d\pmod m,

则可以做加法、减法和乘法:

a+cb+d(modm),a+c\equiv b+d\pmod m, acbd(modm),a-c\equiv b-d\pmod m, acbd(modm).ac\equiv bd\pmod m.

证明只需把a-b=kmc-d=\ell m代入。例如:

acbd=c(ab)+b(cd)=m(ck+b).ac-bd=c(a-b)+b(c-d)=m(ck+b\ell).

差仍是m的倍数,所以乘法保持同余。重复乘法还能得到:

ab(modm)anbn(modm).a\equiv b\pmod m\Longrightarrow a^n\equiv b^n\pmod m.

这些规则允许先把大数换成较小代表元再计算。例如2026\equiv1\pmod5,所以2026^4\equiv1\pmod5,无需展开四次方。

同余式的合法变形审计关键证据:差是否仍是模数的倍数?合法:乘法保持同余a ≡ b,c ≡ d⇒ ac ≡ bd (mod m)危险:不能任意约分2·1 ≡ 2·4 (mod 6)1 ≢ 4 (mod 6)gcd(c,m)=1?合法消去:ac ≡ bc,gcd(c,m)=1 ⇒ a ≡ b (mod m)若不互质,只能把模数缩小到 m / gcd(c,m)
同余像等式一样支持加、减、乘;除法必须先检查因子与模数是否互质。

两边同时做除法的条件

真正危险的是除法。下面的式子成立:

2124(mod6),2\cdot1\equiv2\cdot4\pmod6,

因为2和8相差6。但若擅自消去2,就会得到错误结论:

1≢4(mod6).1\not\equiv4\pmod6.

问题不在“同余不能除”,而在2在模6世界中没有乘法逆元。合法的消去定理是:

acbc(modm),gcd(c,m)=1ab(modm).ac\equiv bc\pmod m,\qquad\gcd(c,m)=1 \Longrightarrow a\equiv b\pmod m.

m\mid c(a-b)\gcd(c,m)=1,欧几里得引理推出m\mid(a-b)。也可以先找c c^{-1},在两边同乘它,从而消掉c。因此,除法的本质是寻找逆元。

cm不互质,也并非什么都不能推出。令g=\gcd(c,m),一般消去律给出:

acbc(modm)ab(modm/g).ac\equiv bc\pmod m \Longrightarrow a\equiv b\pmod{m/g}.

刚才的例子中g=\gcd(2,6)=2,因此正确结论是1\equiv4\pmod3,而不是模6同余。消去公因子时,模数也要一起缩小。

原章把数学工具比作拐杖。拐杖能帮助前进,却不能代替检查条件;同余式可以像等式一样做许多变形,但每一次“除”都必须确认被除数与模数互质,或明确模数将怎样变化。

除法的本质是寻找逆元

普通算术中“除以a”等于“乘以a^{-1}”。在模m世界里,解:

axb(modm)ax\equiv b\pmod m

也应先问是否存在u使:

au1(modm).au\equiv1\pmod m.

若存在,就有x\equiv ub\pmod m。贝祖定理给出完整判据:

a 在模 m 下可逆    gcd(a,m)=1.a\text{ 在模 }m\text{ 下可逆} \iff \gcd(a,m)=1.

因为\gcd(a,m)=1等价于存在整数u,v使au+mv=1,取模m便得到au\equiv1。反过来,若au\equiv1,则au-1m的倍数,am不可能有大于1的公因数。

用运算表研究可逆性

原章从“喝着可可”转入运算表研究,因为有限世界可以逐格检查。模5乘法表是:

\times01234
000000
101234
202413
303142
404321

除0行外,每一行都是0,1,2,3,4的一个排列,因而每行恰好出现一次1:2^{-1}=33^{-1}=24^{-1}=4

模6则不同:

\times012345
2024024
3030303

2行和3行反复碰到同样结果,且没有1。重复不是排版偶然,而是乘法映射x\mapsto ax发生碰撞。若\gcd(a,m)=1ax\equiv ay可合法消去a,所以不同输入不会碰撞;有限集合上的单射必为满射,于是该行是全部剩余类的排列,也必出现1。反过来,行中出现1就已经给出逆元。

乘法行:排列就是可逆比较 x ↦ ax 是否碰撞,而不是只凭直觉说“能除”a=2, mod 5024130,1,2,3,4 各出现一次;2⁻¹ = 3a=2, mod 60240240,2,4 重复;没有 1;2 与 6 不互质gcd(a,m)=1 ⇔ a 在模 m 下有逆元
有限集合上的乘法行无碰撞,等价于出现全部剩余类,也等价于存在逆元。

既约剩余类群

m下可逆的剩余类叫既约剩余类;它们组成

U(m)=(Z/mZ)×={[a]mgcd(a,m)=1}.U(m)=(\mathbb Z/m\mathbb Z)^\times =\{[a]_m\mid\gcd(a,m)=1\}.

关于模m乘法,U(m)闭合,结合律继承自整数乘法,单位元是[1]_m,每个元素按定义都有逆元,乘法可交换。因此确实是阿贝尔群。

例如:

U(8)={[1],[3],[5],[7]}.U(8)=\{[1],[3],[5],[7]\}.

其中:

3252721(mod8),3^2\equiv5^2\equiv7^2\equiv1\pmod8,

所以每个非单位元都是自己的逆元。注意U(8)只保留可逆类;完整剩余类集合\mathbb Z/8\mathbb Z还包含0、2、4、6,它们不属于这个乘法群。

从群到环

群只有一种运算。若在同一集合上同时保留加法和乘法,并要求它们由分配律连接,就得到

本章采用的约定更具体:乘法还要求交换并有单位元1,也就是严格说的“含幺交换环”。公理可以整理为:

  1. 关于加法构成阿贝尔群,单位元记作0。
  2. 乘法闭合、结合、交换,并有单位元1。
  3. 乘法对加法满足左右分配律。

不同教材对“环”是否必须含1、乘法是否必须交换有不同约定;本章的定义应连同约定一起读,不能只背名字。

整数\mathbb Z关于通常加法和乘法是环,却不是域,因为除\pm1外的大多数整数没有整数乘法逆元。完整剩余类集合:

Z/mZ={[0],[1],,[m1]}\mathbb Z/m\mathbb Z=\{[0],[1],\ldots,[m-1]\}

关于模m加法与乘法也构成剩余类环。运算良定义正是依靠同余对加法和乘法的相容性:换掉代表元不会改变结果所在的剩余类。

从环到域

若一个含幺交换环中,除0外每个元素都有乘法逆元,就得到。也就是说:

F 关于加法是阿贝尔群,F{0} 关于乘法是阿贝尔群.F\text{ 关于加法是阿贝尔群},\qquad F\setminus\{0\}\text{ 关于乘法是阿贝尔群}.

有理数\mathbb Q、实数\mathbb R、复数\mathbb C都是域,整数\mathbb Z不是域。

剩余类环何时成为域?答案恰好由素数决定:

Z/mZ 是域    m 是素数.\mathbb Z/m\mathbb Z\text{ 是域} \iff m\text{ 是素数}.

p是素数,1,2,\ldots,p-1全与p互质,所以每个非零类都有逆元,得到:

Fp=Z/pZ.\mathbb F_p=\mathbb Z/p\mathbb Z.

m是合数,写成m=ab1\lt a,b\lt m,则[a][b]都非零,却有:

[a][b]=[m]=[0].[a][b]=[m]=[0].

这种非零元素乘积为0的元素叫零因子。零因子不可能有逆元;例如模6中[2][3]=[0]。因此\mathbb Z/6\mathbb Z是环而不是域。

从群到环,再到域同一批剩余类,增加结构就能回答更强的问题一种运算单位元 + 逆元U(m):只保留可逆类加法 + 乘法分配律连接Z/mZ:允许零因子非零元素都有逆元可以安全做除法Fₚ:p 为素数合数模数 ⇒ 非零零因子 ⇒ 不是域
群、环、域不是三个孤立名词,而是逐层增加运算与可逆性要求。

以发型为模:选择保留什么

“以m为模”不是把整数说成真的相等,而是先声明当前问题只关心哪一种差异。以12为模,3点与15点相同;以5为模,2、7、12相同。换一个模数,分类也会改变。

标题中的发型把这种选择放回人物故事:丝带、长短、马尾、短发都是醒目的外观差异,数学中的模则明确规定哪些差异暂时忽略。这里不应把“忽略”误解为随意;同余类由精确条件m\mid(a-b)划定,既能不拘小节,又不会含混。

更重要的是,折叠并没有破坏加法与乘法。正因为同余关系与两种运算相容,无限整数才能安全地压缩成有限剩余类环;正因为素数模下非零类全可逆,环才能进一步成为有限域。后面讨论椭圆曲线在\mathbb F_p上的点时,本章的有限域正是必要语言。

官方概念回收:从钟面走到有限域

标题ヘアスタイルを法として与“以发型为模”都在提醒同一个选择:先声明哪些差异要忽略,再保留可以计算的结构。余数的定义带余除法,并且要写清余数范围;只有这样才有商和余数的唯一性。把除数允许为负数就是整数的mod定义,仍以绝对值限制余数。

时钟提供时钟模12模12的位置的可视模型;钟面12代表余数0,不是把余数写成12。一般地,同余同余等价于余数相同,也同余等价于差可被模数整除;这里的模数决定抽屉数量。因为自反、对称、传递成立,同余是等价关系,每个抽屉就是一个剩余类,最终实现同余把无限折叠成有限

做变形时要区分等式与同余式。同余式支持同余式的加减法同余式的乘法同余式的幂运算;但两边同时做除法的条件需要先验。消去因子与模数互质时可以保留模数,若不互质则一般消去律需要缩小模数。所以除法的本质是逆元模逆元存在当且仅当模m可逆等价于与m互质

运算表的研究把“可逆”变成可见的行:乘法行是排列等价于可逆。所有可逆类构成既约剩余类既约剩余类群群只有一种运算。把加法也保留,就得到环有加法和乘法两种运算。本章采用本章采用含幺交换环约定,整数环是整数环的例子,而 Z/mZ剩余类环

最后一层是域:域的非零元素都有乘法逆元,所以可以安全做除法;有限域 Fₚ 满足模素数的剩余类环是域。相反,模合数出现零因子,模6中 [2][3]=[0] 就说明合数模只能停留在环,而不能升级为域。

本章回顾:把无限折叠成有限

  1. 带余除法用a=bq+r0\le r\lt|b|同时规定商、余数及其唯一代表。
  2. 时针显示当前时刻模12的位置;钟面12代表余数类0,并不是余数12。
  3. a\equiv b\pmod m等价于两数余数相同,也等价于m整除a-b
  4. 同余是等价关系,把无限整数分成m个剩余类;这就是把无限折叠成有限。
  5. 同余式可以相加、相减、相乘和取非负整数次幂,因为这些运算保持“差是m的倍数”。
  6. 同余式不能随意约分;只有消去因子与模数互质时,才能保持原模数。
  7. 除法的本质是乘以模逆元;整数am可逆当且仅当\gcd(a,m)=1
  8. 乘法表的一行是全部剩余类的排列,当且仅当该行元素可逆。
  9. 全部可逆类关于乘法构成既约剩余类群;完整剩余类集合关于加法和乘法构成剩余类环。
  10. 当且仅当模数是素数时,剩余类环成为有限域\mathbb F_p;合数模会产生零因子。

Modular Inverse Lab

切换模数,观察同一个因子何时可逆、何时产生碰撞。

gcd(2,5) = 1

2⁻¹ = 3

2×3 ≡ 1 (mod 5)乘法行是排列。

分步1 / 4

1. 折叠:用时钟认识余数类

先写带余除法,再把 15 点与 3 点放到同一钟面,特别标出钟面 12 对应数学余数 0。

时钟模12:把整圈折叠成一圈15 mod 12 = 3;12 mod 12 = 012123456789101115 → 3[15]₁₂ = [3]₁₂ = [27]₁₂
钟面标签 12 只是余数类 0 的显示名;数学运算仍使用 0。

练习与答案

练习

  1. 问题 1:唯一余数。 说明为什么 7=3·2+1 是除以3的标准表示,而 7=3·1+4 不是合法的带余除法表示。
  1. 问题 2:合法约分。 判断从 2·1≡2·4 (mod 6) 得到 1≡4 (mod 6) 是否正确;若不正确,能得到什么模数下的结论?
  1. 问题 3:乘法表。 为什么模5中2有逆元,而模6中2没有?请用乘法行说明。
  1. 问题 4:环还是域。 解释为什么 Z/5Z 是有限域,而 Z/6Z 只是剩余类环。

名词解释

本章出现的专业名词,用大白话再讲一遍。

带余除法

把整数写成除数乘商加余数,并要求余数位于标准范围内的唯一表示。

同余

两个整数之差是模数倍数的关系;它把无限整数分成有限剩余类。

模逆元

与给定数相乘后模 m 等于1的剩余类,模意义下的除法靠它完成。

既约剩余类群

m 下全部与 m 互质的剩余类,关于乘法形成的群。

剩余类环

完整剩余类集合同时带有模加法和模乘法,并由分配律连接。

有限域

元素有限且每个非零元素都有乘法逆元的域;Fₚ 是素数模的典型例子。

资料与写作方式声明

本章以图灵数学女孩系列中文第2卷权威目录界定学习范围,并结合正文列出的技术资料独立重写;不宣称复现原书正文,也不沿用原作表述。

原作版权归作者与出版社所有;本站原创教学结构与表述仅供学习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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